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害时,应由承运方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关于赔偿金额,若双方事先已有约定,则参照约定数量进行赔付;
若无明确约定或条款不够详尽,应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和评估。
对无法确定价值的货物,可参考交货地点或者预期交货地点的市场售价作为计算依据。
然而,如能证明确系因不可抗力因素,货物自身品质特殊或人为储蓄或漏电等因素导致损坏,则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