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在托运过程中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赔偿损失。至于损失赔偿金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但是,如果承运人证明货物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失以及托运人,则无需对收货人的过错负责。
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分别是什么
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3、承运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4、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货物运输合同的托运一方在交付货物时,必须如实向承运人告知货物的实际情况,如果货物是危险物品的,托运人在告知后,应当由承运人决定是否承运,如果在交付货物时,货物本身就具有瑕疵的,承运人向收货方交货时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是由于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造成的,就应当由承运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8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