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设立典当行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达到申办最低限额:南宁市辖区不低于3000万元,其他市、县不低于2000万元。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要求:商业用房,营业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无偿拨付或租期在3年以上;选址半径500米内无其他典当行。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要求: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作为法人股东。
二、防城港设立典当行审批受理需要什么资料
1、出资协议;
2、设立申请;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股东自己出资承诺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有效身份证件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7、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典当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财务审计报告、出资能力证明、验资报告;
9、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出资典当行的决议;
10、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12、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对营业场所的初审意见;
13、信息报送承诺书;
14、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
15、上市公司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
16、典当行章程;
17、内部管理制度;
18、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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