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相关单位、各物业企业:
为贯彻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9号令),加强我市房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局决定对全市城区内危险住宅房屋开展实地普查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定级范围
本次普查定级范围为哈市城区内各类产权危险住宅房屋。
本通知所称危险住宅房屋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危险,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住宅房屋和住宅房屋结构为一体的商服用房。
二、预登记
凡未在我局2004年度危险住宅房屋普查工作中进行登记的单位,应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时如实填报以下内容:
1.房屋坐落地点;
2.建设年代;
3.建筑面积;
4.建筑结构;
5.层数、栋数、户数;
6.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损坏情况;
7.自评意见。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房屋安全管理处(道里区端街11号213房间)。
三、实地普查定级
我局将对已登记的危险住宅房屋进行实地普查定级,届时各单位应安排相关负责人员配合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备查:
1.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2.房屋原设计文件;
3.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普查定级时间:从即日起至2005年10月15日,各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87650031
联系人:陈春雷、孙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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