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麻烦根据相关规定程序走就可以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走法律程序具体要多久
需要经过以下程序和期限: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期限最长为60日;
2、劳动者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认为构成残疾或者有护理需要的,可以在伤情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出具鉴定结果;
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认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认定之日起6一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的审限各为3个月;
4、工伤认定结论最终维持的,劳动者可以开始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赔偿,劳动仲裁限额为60自仲裁裁决送达之日起15当日内,双方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审审限6个月,二审审限3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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