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房屋协议怎么撤销
赠与房屋协议的撤销有如下方式:
1.对于没有公证的,也没有公益性质的房屋赠与,在转移房屋所有权之前可以随时撤销,通知对方即可。
2.对于有公证的或者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如果赠与人出现下列情况的,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也是需要通知对方: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赠与房屋合同没公证生效吗
赠与房屋合同没公证符合条件也可以生效。赠与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并未包含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的,并以此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法律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三、赠与房屋中赠与人的义务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并且受赠人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一方面,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另一方面,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就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如果由此造成受赠人损失,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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