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实践
时间:2023-06-06 08:20:32 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实践中,我国法院在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中适用公共秩序保留还是十分慎重的,例如:1997年7月10日,大连海事法院在Teokso案中裁定承认一份由二人组成的仲裁庭于1996年9月30日在英国伦敦作出的临时仲裁裁决。在该案裁定中,法院认为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裁决并不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该裁定在国内外受到了广泛的欢迎,也表明了我国法院对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谨慎态度。当然,在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中也曾存在着对公共秩序保留适用不当的情况,尽管这是极为罕见的。例如:在某市服装厂和某国际贸易公司诉某省服装进出口(集团)公司案中,某市中级法院在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认定。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法规规定,如予以执行将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影响国家对外贸易秩序。因而拒绝执行该仲裁裁决,此后,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该法院?认为以裁决执行将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为由拒绝执行仲裁裁决是不正确的。为了审慎处理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向下级法院发出通知,规定自1995年8月28日起,实行拒绝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和外国仲裁裁决的报告制度。

由此可以看出,在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中如何适用公共秩序保留问题的研究将有利于我国法院对此类案件的正确处理。

全文5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涉外仲裁裁决承认 最新知识
针对我国在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实践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我国在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实践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