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子女过了18岁之后就算是成年了,而父母也在也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也还在学校读书的,那么父母也还是要抚养,但这就只是父母对于孩子的责任,所以父母的抚养义务是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来做决定。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及其顺序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及其顺序分为未成年人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及其顺序。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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