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需要: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然后由原告携带以上资料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一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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