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诉讼准备流程及所需材料
法院诉讼准备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起诉状准备:原告需要首先提交起诉书,并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起诉书应详细写明请求事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并在尾部署名或盖公章。
2.证据材料提交:原告需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以证明其诉讼主张。
3.证据清单填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
4.立案手续: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要的手续并交齐有关证据材料后,将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
5.诉讼费用交纳: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起诉法院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收到法庭传票开庭时间
一旦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将在一定时间内收到法庭传票。
1.一般来说,被起诉后被告在十五日之内会收到传票。这段时间包括立案审查时间、送达起诉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等。
2.如果案件较为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法院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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