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后自己辞职不干可以赔偿吗
在工伤事故发生并经过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之后,职工个人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主动离职。
在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需要向当事人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所在的企业也应当对其进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补偿。
根据工伤职工个人的请求和决定,他/她有权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此时,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负责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员工工伤主动辞职单位可以不批吗
在涉及到工伤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公司不得予以拒绝。
具体而言,只要与用人单位达成共识,劳动者即可按照意愿选择离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员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后,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员工的权益,不得予以拒绝。
劳动者享有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受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其离职的影响,即劳动者拥有无条件的辞职权。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n(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n(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n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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