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但是按照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略微迟延履行合同的约定,在宽限期过后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所以,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时间没有交房,是可以选择退房的,开发商也是需要承担贷款利息极其违约金。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在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参照租金作为实际损失来计算依据。
该规定表明在逾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人的主要损失应为租金的损失。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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