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几级风的损失算不可抗力
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通常六级以上就算的。《民法典》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它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和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等)。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怎么承担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同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不可抗力如何进行认定
第一,主观要件,即不可抗力的发生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不可能预见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知道事件要在何时、何地发生,也无法预先知道发生的情况如何。如果能事先预料、预测、预报,并能提前采取措施避免的,则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第二,客观要件,即在现有条件下,当事人所具备的物质力量和技术力量对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如果从现实条件来看,当事人能够采取措施避免和消除事件的发生,则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第三,在结果上,事件的发生必然导致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履行以及延迟履行,或者是标的物部分或全部毁损。如果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并不构成履行合同的障碍,就不能把它当成不可抗力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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