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房合同应该注意
1、合同的主体应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2、写清租房子的价款
3、还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4、合同应约定好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怎样签租房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合法与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租房合同中主要应该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法;
六、修缮责任;
七、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八、转租的约定;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2、房屋的面积、位置、价款、税金负担等信息;3、付款方式、期限;4、违约条款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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