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具体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7、有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除前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有国务院规定。
一、增值税发票上的开票人和收款人一定要法人吗
增值税发票上的开票人和收款人不一定要是法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增值税的税率是什么
1.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2.低税率:(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2)6%: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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