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来说,直接从事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三是古书。具体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进口仪器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5、进口物资和设备由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免费援助。6、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他们使用的商品。7、增值税项目与残疾人有关。8、国有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等。
销售尿素产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目前销售尿素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原来是对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50%的税额(先征后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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