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零钞时,因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收取10元“破钞清理费”,许昌市民潘永志遂以侵权为由将许昌中行告上法庭。10月1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一审认为许昌中行收取的10元“破钞清理费”属不当得利,判决其返还给原告。
今年7月2日下午,潘永志委托他人到许昌中行处办理业务,值班柜员在清点其零钞后,收取“破钞清理费”10元,但未出具收费的合法依据。潘永志以侵权为由将许昌中行告上法庭。庭审中,被告当庭口头道歉,并称该收费行为是值班柜员个人的“操作失误”。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昌中行收取的10元“破钞清理费”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不过,法院驳回了潘先生要求被告赔偿交通费和打印费及让被告在媒体上公开道歉的诉讼请求。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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