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分类
股份有限公司分类:按照股份所享有权利的不同,可设置普通股和优先股;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设置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其他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1.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2.人数应当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且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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