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最高时限是每月多少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每位劳动者每月最长加班时间上限为36个小时。
然而,若雇佣方出于生产经营事业之必要性,经过与相关工会组织及劳动者充分协商之后,方可适当延长其工作时间,但通常情况下每天不可超出一小时之规定。对于那些因某种合理且特殊之因素确需延长工作时间者,在此前提下应确保劳动者之身心健康不受损害,协商延长其工作时间每人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且累计每月不得超越三十六小时的法定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二、企业延期支付离职赔偿金是否合法
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所签署的合约中设立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这一条款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设定的,那么法律将对此类约定给予充分的保护,并确认其有效性。
然而,若违约金的约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则此类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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