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义务教育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3-09-03 20:10:23 22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论其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意味着,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这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因此,我们必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论其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 核 心 内 容 】 深 圳 义 务 教 育 适 龄 儿 童 免 费 受 教 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因此,深圳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免费受教育,这一举措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根据该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下列义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居住地不在一起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经常居住地学校就读。综上所述,深圳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免费受教育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有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论其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因此,深圳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免费受教育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根据该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下列义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居住地不在一起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经常居住地学校就读。综上所述,深圳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免费受教育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有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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