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一般不视为转让了附着在标的物上的知识产权。例如,出卖人向他人出售一幅画,买受人不能因购买该画就取得了其著作权;
即买受人不能擅自复制该画并进行商业销售,这样就可能侵犯画的作者的著作权。即有形的实务与无形的知识产权相分离,两者不等同。
软件著作权是否属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属知识产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民法典》第六百条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全文5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