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分居的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由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形式婚姻怎么离婚?
形式婚姻的离婚方式,我国并不存在所谓的形式婚姻。形式婚姻的双方需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争议较大,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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