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未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足额支付的,转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第十五条出让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照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出让的区别是什么(1)取得成本不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无偿取得的。但划拨土地前有拆迁安置等情形的,由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承担补偿安置费用;转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不同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一般不受限制。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有限制,如工业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70年。(3)对商业活动的限制是不同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限于自用,未经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联营、共建等经营活动。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出让、转让、抵押等经营活动。(4)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时,补偿是不同的;
全文5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