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出资额与注册资本相一致,当然没事,但是自从取消验资后,很多人为了面子,纷纷把注册资本往上提高,比如原来注册资本50万元提高为注册资本1000万元,而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也就是你未缴纳的出资额(比如上述的1000-50=950万元)也要用了抵债,所以这时候就要再拿950万元出来。
企业破产抵押的资产如何占比
1、《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企业破产法》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企业破产法》第110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全文6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