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导致欠薪问题,应由破产财产来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一定顺序清偿。首先,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律规定给予职工的补偿金,应优先清偿。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此外,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也应按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导致欠薪问题,应该由公司破产财产来清偿职工的工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 产 清 偿 顺 序 是 什 么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开发商破产清偿顺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是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在破产财产清偿过程中,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破产导致欠薪问题,应该由公司破产财产来清偿职工的工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照一定顺序清偿。首先,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应优先清偿。其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也应优先清偿。最后,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是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应按照比例分配。在破产财产清偿过程中,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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