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就是村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习惯上前者简称为村支部,后者简称村委会。村支部的职能是宣传共产党政策、帮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带领广大基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家致富奔小康。村委会是村民民主选举的自治组织,带领广大村民致富。协助乡镇政府工作。它不属于国家机关。
2019年村两委干部待遇
1、岗位安排。选聘人员岗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原则上可安排到所在乡镇的所辖村(居)任职试用,试用至村“两委”换届前。试用期满不胜任的,由乡镇党委取消聘用资格。换届后未进入村“两委”的,乡镇根据情况可将其继续列为后备干部。试用期满由乡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不胜任工作的,经乡镇党委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审查后,依选聘协议规定予以解聘。
2、报酬待遇。试用期间,参与村级工作的根据村级后备干部岗位实际、承担工作任务量、考核评议等次等情况发放工作补贴或务工补贴。不参与工作不享受补贴。
3、备用结合。各乡镇党委要坚持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中选拔村干部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推荐村级后备干部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参加选举。在不超职数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突出的村级党员后备干部,届中可按相关规定,补入村“两委”班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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