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怎么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流程如下:
1、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3、持有出让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二、农村老房子如何确权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三、济南农家院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仅限于本村村民,济南农家院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方式如下:
一、需要携带的材料
1.转让方持原土地使用证、被转让方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提出申请;
2.申请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3.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二、申请农村土地使用证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3、乡镇政府审核;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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