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川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部门规章】《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修改)
第二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第二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适用本规定。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管理。
二、银川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受理条件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修改)
第二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第二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1、仅限外资企业;
2、含港、澳、台。
三、银川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地点
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西侧营商服务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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