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外籍人士子女——入初中
办理机构各区教育局
办理地址各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道里区初教科84696417
中教科84699013
道外区初教科57635099(87858115)
中教科57635598
南岗区初教科53636769
中教科53641332
香坊区初教科5566184253920039
中教科53920027
平房区基教科86805370
松北区基教科87160189
呼兰区基教科57321399
阿城区基教科53744646
办理条件持外国普通护照来华学习的初中适龄学生。
所需材料1、外国学生有效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2、公安部门的居留证明;
3、如接受父母不在华常住的外国学生,须出具由外国学生的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外国学生的监护人的委托书。如在中国境外办理委托手续,该委托书应经外国学生国籍公证和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在中国境内办理委托手续,该委托书可经中国有关公证处公证,也可经外国学生国籍驻华使、领馆公证。
办理程序外国学生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有接受外国学生就读资格的学校→学就读学校审核同意后开具入学通知书入学。
办理依据《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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