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要求给孩子改姓,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离婚后孩子改姓为继父姓可以吗
亲生父母在离婚之后,如果协商一致,同时也取得了子女亲生父亲的同意,那么子女是可以跟随继父姓。不过,如果子女已经年满8周岁,那应当争取子女的意见。要是子女年龄已经达到了18周岁的话,则应当征得子女的同意才能跟随继父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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