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工作时间的法律保护
时间:2023-06-30 22:00:29 33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目前没有对孕妇工作的时间有具体的规定,具体如下:

1、孕妇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加班和上夜班;

2、孕妇之前从事的是第三级体力劳动的,怀孕之后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做这一类工作;

3、孕妇怀孕之后不适应怀孕之前的工作种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医院证明,申请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

一、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计算如下:

1、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发放其本人的基本工资,除此之外还有生育津贴,应当按上一年度职工的工资月标准来支付;

2、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3、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4、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4、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

总之,我国相关法律目前没有对孕妇工作的时间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孕妇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加班和上夜班,同时孕妇不得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孕妇怀孕之后不适应怀孕之前的工作种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医院证明,申请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同时,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发放其本人的基本工资,除此之外还有生育津贴,应当按上一年度职工的工资月标准来支付。

劳动法对孕妇工作时间有规定吗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孕妇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员工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全文9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休息时间是在8小时以外劳动者自由支配的...
    更新时间:2024-01-23 15:45:14
查看工作时间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作时间 最新知识
针对孕妇工作时间的法律保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孕妇工作时间的法律保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