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如何报销?需要哪些手续?能报多少?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126号令)以及成劳社[2006]91号《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文件精神,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
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双方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女方)。
另外还需提供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女方单位的对公账号信息,若小孩已上户则需附小孩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请您在生育之日起90天内到医保局二楼5号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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