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是什么
1、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6、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社会保障如何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一)对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办证、审批、登记、认定工伤等方面不作为的。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
(五)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具体行为侵犯相对人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等合法权益的。
(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违法收费或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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