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进行行政处罚复议的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在六十天内向作出决定的上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同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是部分行政程序在设定时要求先进行行政复议,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主要有两种途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复议:1.在六十天内,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作出决定的上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同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部分行政程序在设定时要求先进行行政复议,虽然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但与上述基本规定的时间相似。
行 政 复 议 与 行 政 诉 讼 的 关 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行政争议处理中的两个重要环节。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错误,或者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活动。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错误,或者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活动。
从法律关系上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而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复议机关负责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作出司法判决。
其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不同。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是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则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作出司法判决。
最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解决方式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争议处理方式,通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可以解决部分行政争议。而行政诉讼则是一种司法争议处理方式,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可以解决所有行政争议。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行政争议处理中具有重要作用。行政复议机关负责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人民法院则负责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作出司法判决。两者在受理机关、审查对象和解决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共同构成了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行政争议处理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两者在受理机关、审查对象和解决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共同构成了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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