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拆迁房屋离婚时的分割有两种情况:1。双方均为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进行分割。二、对只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回迁房离婚要分女方吗
回迁房的去向有2种可能:1、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为是婆婆家的回迁房,必须要有动迁、回迁、投资代建的合同书作为证明,所以儿媳妇没有权利分得房子价值财产。2、这个回迁房属于男方父母的赠与给婚后的小两口,因为房产证的名字是小两口的名字,所以儿媳妇有权利分得房子价值的一半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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