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离婚怎么分割?
时间:2023-03-06 10:40:56 4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共同所有的拆迁房离婚的时候应该先协商分割,双方都想要的,可以竞价取得,双方都不想要的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但是最终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给另一方补偿。

一、有贷款的房子析产请问有谁知道咋办理吗

1、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2、离婚前的房屋产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3、房贷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归属权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要竞价,谁的竞价搞,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归谁。

4、一般来说,房管手续只要一人(协议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去办理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合。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要补偿另一方资金才能获得房屋权属的,在办理房管手续时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

二、婚后男方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男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先进行评估,再对另一方进行分配;若双方都想拥有所有权,双方进行竞价,若双方都不想要该房产的,由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再进行分配。

三、夫妻买房写的一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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