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怎么办
1、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全文4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