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除了法律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和限制遗产分割份额的情形之外,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干涉或妨碍生存配偶对继承权的享有和行使。
一、代位继承与转让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代位继承与转让继承的区别如下:
1、两者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是直接参与被继承遗产的继承,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让继承是连续的二次继承,是继承人直接继承后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转让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试想。因此,转让继承只能在遗产分割前发生;
3、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不能是被子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在转让继承中,享有转让继承权的人是被转让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让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让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4、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转让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因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转让给法定继承人。
二、怎么写放弃遗产继承协议书
写放弃遗产继承协议书的内容如下:
1、放弃继承权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声明自愿放弃继承权;
3、签字并注明日期。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三、转继承的概念和条件是怎样的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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