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夫妻互相继承遗嘱范本
赵x与被继承人李x系夫妻,二人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葛x系李x与其前夫领养的女儿,赵XX系赵x与其前妻所生儿子的女儿。二人名下有一套房屋,2006年4月,赵x书写了一份《我们生前的遗嘱》,称其与李x生前共同商定,在百年之后将系争房屋中属其名下的产权份额和李x名下的产权份额均归共孙女赵XX所有等。在上述遗嘱落款处的赵x、李x签名均系被告赵x一人所写。后李x于2012年9月10日因死亡而注销户口。后因赵XX、葛x双方就李X名下的房产继承发生争议,故而致讼。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赵XX提供的《我们生前的遗嘱》内容涉及赵X和李x两人的遗产处理问题,因该遗嘱系由赵x书写,故对于李x而言,涉及其名下遗产处理的部分应为代书遗嘱。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代书遗嘱的基本生效要件之一即由遗嘱人本人签名,而该遗嘱落款处的李x签名却系赵x代为书写,显然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生效要件,亦难以认定为系李x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该遗嘱中涉及李x遗产处理的部分内容应属无效。
夫妻共同订立遗嘱,对身后事进行安排并不少见,但尽量慎用共同遗嘱,由于遗嘱有效对于形式及内容均须符合法律要求,在没有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一不小心都有可能导致遗嘱无效,而使自己的真实意愿无法实现。
二、夫妻财产继承遗嘱具体有哪些要求
具体应当写明立遗嘱人的身份信息,财产概括,财产处理方式等内容,然后由立遗嘱人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什么是共同遗嘱
指夫妻共同设立的遗嘱,是两个内容相同的意思表示,遗嘱所处分的客体是夫妻共有财产。在共同遗嘱中,夫妻可以相互指定对方为遗嘱继承人,也可以指定子女或其他人为遗嘱继承人。对于共同遗嘱,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在民法中均有专门规定,其他大多数国家均未作规定,法国、日本等国家则明确予以禁止。在中国审判实践中未予否认。共同遗嘱的设立、变更和撤销都是立遗嘱人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其中一方不经对方的同意,不能单方予以变更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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