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顺序和分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每个人在遗产中的份额。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顺序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1. 法定继承:公民死亡前若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则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继承其财产。法定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考虑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协议不均等分配的,法律也是允许的。
2. 遗嘱继承:如果有立下遗嘱且遗嘱有效的,那么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
3. 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那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来进行继承。
对于再婚家庭,遗产分配有以下规定:
1. 再婚夫妇的个人遗产,包括其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原配偶的遗产应当按照其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后分配。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 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可以成为对方继承中的父母、子女、继父母继承子女或者继子女继承父母的,不影响继承亲生子女或者亲生父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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