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区别于非法劳动者,如偷渡者打工。
劳动者包括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对其称呼有:职工、工人、学徒、帮手、帮工等。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始于劳动者最低用工年龄(除特种工作外为16周岁),终于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再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此时与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由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
一、劳动者依法可以享有什么就业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权。
关于劳动者就业,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享有上述权利时,还有相关特殊规定:
(一)可以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但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四)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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