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是: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遗赠意味着遗嘱形式;
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集体组织,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行为,遗赠是无偿行为;
5、关于受遗赠人和受遗赠人在扶养协议中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从性质上看:
(1)赠与合同是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赠与合同是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但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约,不能认为赠与合同已成立。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即为实践行为。
(2)赠与合同时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2、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
从性质上看:
(1)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2)遗赠抚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因此是一种双务合同。
(3)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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