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后离婚了能领生育津贴,前提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条件,反之则无法领取生育津贴,只能享受规定的产假。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是职工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孩子的出生证、准生证等。
一、生产后离婚了能领生育津贴吗
生产后离婚了能领生育津贴的,如果是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可以有产假,但是没有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三、申请生育津贴有期限吗
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的,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报销时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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