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人要民事赔偿上百万但是没有能力,在法院核实被告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则会中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也会终止执行。民事纠纷没有赔偿能力是不会被拘留的,除非有拒不执行,藏匿财产等行为法院才会采取不超过十五日的拘留,司法拘留没有次数的限制,但一般实际操作中只拘留一次。
民事赔偿对方要求太多怎么办
对方要求的民事赔偿数额过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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