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合同的效力状态以及解除的情况。效力待定合同指的是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而解除针对的是未履行完毕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在签署合同后,其效力尚未确定,但可以被取消,不存在解除的情况。
合同在签署后,其效力尚未确定,因此可以被取消,但不存在解除的情况。解除针对的是未履行完毕的合法有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 详 细 解 答 】 效 力 待 定 合 同 的 有 效 性 及 解 除 方 法
标题:效力待定合同的有效性及解除方法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已经订立合同,但该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生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合同双方已达成协议;2.合同内容合法;3.合同金额明确;4.合同履行方式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5.合同签订地及签订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有效性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2.合同标的及价款或者报酬明确;
3.合同履行地点明确;
4.合同期限明确;
5.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
效力待定合同自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时生效。在合同生效前,当事人可以随时撤销合同,使合同自始无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的解除方法
1.双方协商解除;
2.一方请求解除;
3.法律规定解除。
效力待定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时生效,但当事人可以随时撤销合同,使合同自始无效。同时,根据合同内容及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解除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在签署合同后,其效力尚未确定,但可以被取消。解除针对的是未履行完毕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当事人应尽快补正合同中的缺陷,以避免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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