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居住权纠纷如何立案
(一)立案前的准备工作。
1、立案前要对自己的案子有一个总体的思路,思路的内容包括:
(1)首先确定您的诉求,希望通过诉讼达到什么目的,比如,民间借贷纠纷,诉求就是还款及利息。
(2)选择合适的案由,这点相对比较专业,案由通俗的说就是案件的类型,比如侵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一般民事纠纷就一个案由,也有一些纠纷有不同的案由,那么意味着选择不同的案由,案件审理的思路也就不同,针对本案的证据取舍也会有所差异。因此选择案由相对较为复杂。
(3)确定被告,一个诉讼要有明确的被告,这点容易理解,向谁主张权利就列谁为被告。有些案件可能涉及多个被告,这时千万要记住将被告列全,宁可多列不要遗漏。
(4)确定管辖。管辖是指您的案件由哪个法院受理,除了某些案件法律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外,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同时对于不同的案由可能还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法院管辖。因此在选择法院时要加以考虑,既要考虑地点远近又要考虑将来便于执行。
2、准备起诉状。根据确定的被告,管辖法院、案由、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书写起诉状,最后由原告签名,起诉状越简单越好。
3、准备证据材料并编制证据目录。证据材料包括已经存在的和可能将来取得的。主要涉及证明原、被告身份、案件管辖、案件事实几个方面的证据材料,对于证据的准备要全面细致。
(二)立案时携带的材料
1、立案一般有原告本人亲自去法院立案,携带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起诉状、证据3份,多名被告的,每增加一名增加一份起诉状和证据。注意,如果非原告本人立案,则需原告的委托书。
2、立案窗口接收材料后,缴纳诉讼费,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
至此,您的立案工作结束,可以等待法院电话通知开庭时间。
目前,民事诉讼立案工作相对并不复杂,只要您按照上面准备材料,一般都会受理。
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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