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工伤鉴定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工伤认定申请对象:
1、按照规定参加杭州市工伤保险人员;
2、纳入省级工伤保险统筹的在杭用人单位职员。
工伤认定情形:
1、身患职业病;
2、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
3、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
5、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申请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职员身份证;
3、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有效证明;
4、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初诊病历、住院病历等医疗资料;
6、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因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7、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8、《革命伤残军人证》(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9、《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0、职工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12、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13、其它相关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自己的受伤范围是在工作时因工作的原因造成受伤的应首先前往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了鉴定的结果后才能确定用人单位应如何对受伤职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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