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房日期延迟的合法性问题,具体需参照相关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确定。若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而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的,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对于开发商而言,在购房者提出书面催促之后,如果仍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的,购房者有权依法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同时,购房者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选择解除合同,并向开发商索取房价款、利息以及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
然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的,则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全文3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