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期限延迟究竟可达多长时间才属于合法范畴,这主要取决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条款对此的具体明确约定。若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已经届满,而房屋却未能按照该约定如期交付使用,则即可判定开发商已构成逾期违约之事实。在此种情况下,若经由购房者反复催告,开放商依然无法在三个月的合理区间内完成房屋交付义务,那么作为购房者便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且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向其全额返还房价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赔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之下,开发商即便确系逾期交付了房屋,也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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