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死亡的,其所欠债务以该贷款人遗留的财产价值为限进行偿还,虽然贷款人已经死亡,但是不影响借款人的债权的实现,除非贷款人没有任何财产遗留。贷款人死亡的,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贷款人遗产,也可以与继承人协商,让继承人用遗产清偿债务。
一、欠了校园贷怎么处理
欠了校园贷的处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只要利息不高于百分之二十四,作为借款人,在无法偿还校园贷款的情况下,应该要尽量与校园贷款的当事人协商,并且通过协商先停止利息;
2、如果年利率高于百分之二十四,可以通过诉讼将利息降到百分之二十四以下;
3、如果借款人诱使借款,降低利息,并采取平衡账户的方式,贷款人可以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可撤销。
校园贷解决方法如下:
1、如果自身有能力还的,可以尽快把钱还了,也可以向身边可以信赖的人借,比如亲戚,同事等等;
2、如果签了借据,自身没能力偿还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款的本金受法律保护,只要还清本金的利息,超过部分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一般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情况如下:
1、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违约责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贷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2、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如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如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要求。
二、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后果是什么
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这是一种违约行为,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这是由于贷款人是根据贷款用途来确定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从而同意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可能会导致贷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贷款。
三、欠钱没人还怎么办
欠钱后债务人失踪或死亡的,其所欠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清偿。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债务。继承人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当所欠债务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时,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责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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